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司法厅。
学院位于南昌市郊,共有昌北、新建两个校区,占地12.3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40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师德良好、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有教授17人,副教授(高级职称人员)72人;有律师、会计师、心理咨询师等“双师型”教师68人;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名,“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0名;1人被江西省人才培训师资库评为客座教授,2人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聘为客座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受聘为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了30%以上。
学院狠抓质量建设,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拥有法律事务、刑事执行和司法警务3个省级示范专业, 2门省级优质课程。2007年,学院《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学院是全国2所拥有国家精品课程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之一,也是江西省55所高职院校中第3所获此殊荣的院校。学院聘请了著名高校资深教授担任督学,还聘请了外籍教师任教。
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完成教育部、司法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课题2项,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教育规划课题、教改课题45项,其中,1项教改课题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完善,拥有现代化教学监控系统,建有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汽车驾驶训练场、多媒体教室、刑侦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中心、塑胶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散打馆、健身房等教学、生活配套设施,图书总量50.3余万册。
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以“博学、明法、求实、创新”为校训。学生在校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高标准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获得毕业证外,同时可以取得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掌握汽车驾驶技术,另外还可获得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网络编辑、职业指导、电子商务、秘书、公关等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特别注重实践教学,尤其是警察工作技能的训练,组织学生在省内监狱、劳教单位和深圳、浙江公安机关顶岗实习,努力提高毕业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散打、气功等训练。2004年,学院成功承办江西省武术散打锦标赛,并获得高校组团体第1名和8个单项第1名。2006年,学院代表队参加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共夺金牌19枚、银牌8枚、铜牌9枚,获得高校乙组金牌总数第二和总分第四名的好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荣誉称号。
学院向社会输送了大量较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毕业生遍布全省各公、检、法、司等部门,已有大批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不少还走向了领导岗位,并涌现了张献、李文华等英雄人物。
近年来,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各项改革;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实施质量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学院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江西有地位、全国有影响、专业有特色、学生有出路”的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