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郑州,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孕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又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彰显出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为学院的发展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学院位于航海西路108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人文氛围浓厚,是青年人求学与深造 的理想家园。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830亩,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现设有七系三部,分别是经济系、会计系、管理系、计算机系、外语系、建筑工程系、文化传播系、社会科学部、艺术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2008年共有27个专业招生,目前在校生近万人。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各类专业实验室、实训室以及多媒体教室、电教室170多个。2600台教学微机全部宽带联网。学院图书馆面积6000平方米,馆藏图书达63余万册,电子图书37万多册,并设有多个开架阅览室、期刊室及电子阅览室,阅览座位2000个。拥有设施完善的宿舍楼、餐厅、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绿荫足球场、塑胶篮球场、排球场和网球场,各类体育设施齐全,完全能够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的需要,保证了大学生体质健康的达标。校内绿树成荫、芳草青青、百花争艳、洁净而优雅,是郑州市卫生、绿化达标单位和省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为莘莘学子成才创造了优越的环境。

雄厚的师资力量:经多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专职教师500余名,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教师120名,聘请各类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实践课指导教师70多名,同时还聘有外国文教专家从事外语教学。教师的学术水平不断增强,科研成果硕果累累,成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明确的培养目标:学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办学方针。面向社会,面向经济主战场,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在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实践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习、实训环节,全面拓展素质教育,努力使学生成为具有“高尚思想品德、良好文化素养、熟练职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学院管理规范,校园和谐,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科学的管理模式:我校以“学校引导,制度管理,机制激励,自主发展”为管理思路,积极倡导规范加情感的管理文化,追求学院的内涵发展,努力营造一种既规范有序又宽松和谐,既竞争进取又团结协作的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学生、教师和员工的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学院坚持“校纪严明,执教严谨”的治校方针,建立指挥、监督、反馈的三大管理系统,构建了同心圆管理模式,使学院管理意识现代化,管理体制科学化,管理效能最大化。

广阔的深造之路:学院积极帮助愿意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复习迎考,推荐他们升入本科院校,接受本科教育,近年来,专升本录取率达到95%以上;在专科学习阶段,学院还组织学生参加由河南大学等主考院校举办的本科课程自学考试的辅导,使不少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同时取得专科和本科两个文凭,为学生继续读研提供机会。

充分的就业保障:为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要求每一位在校生在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拿到职业资格证,同时要求每一位在校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应用能力A级、普通话二级乙等、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等应用能力考核,以满足社会准入的要求。为此,学院取得了设置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有关职业资格考试考点的资格,为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健全的就业工作体系: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既使学生学有所长,又使学生学有所用。我院在广州、苏州、无锡、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常年设立实习就业联络站,使这些地区成为我院稳定的人才输送基地。学院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以及大中型企业用人专场招聘会,邀请各地用人单位到校直接与学生面谈,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我院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而备受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招生专业、范围及毕业待遇:学院2008年面向河南、山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山东、黑龙江、辽宁、安徽、福建等11个省市招收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投资与理财、物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文秘、文秘(涉外)、商务英语、工程监理、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旅游英语等27个专业和方向,招收新生5166人。学生学业修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及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Copyright 2020 NACG.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021-51097968

沪ICP备11049416号-1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