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苹果侵权索赔330万

苹果在华又陷苹果商店下载侵权风波。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已受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美国苹果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擅自在其经营的应用商店(App Store)侵犯网络传播权一案。上海美影厂认为两公司未经许可,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葫芦兄弟》等110部作品提供给用户下载并牟利,使自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要求苹果停止侵权并赔偿330万元。

■案情简介:

上海美影厂起诉称,该制片厂拥有其拍摄的《葫芦兄弟》、《黑猫警长》等多部动画片及木偶剧片的著作权,但其在去年7月发现,苹果在其经营的应用商店在线销售并为iPhone、iPad用户提供下载该制片厂拍摄的作品。上海美影厂认为,两公司未经许可,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涉案作品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并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对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判令苹果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30万元。二中院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分析:

苹果在我国已经不是第一次因应用商店擅自提供未经授权的作品给用户有偿或无偿下载而被告上法庭了。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仅二中院就已受理、判决过多起类似案件,其中不乏维权成功的案例。

去年9月,二中院判决了全国首例由法院受理应用商店经营者苹果公司被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最终,二中院认定苹果公司侵权,赔偿该案原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公司52万元。去年12月,中国作家联盟起诉苹果公司同样被二中院认定侵权成立,苹果公司被判赔偿慕容雪村等8位作家41.2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8万元。

实际上,在大百科全书案件判决前,由于苹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审判,大多国内企业、团体或个人的维权行为最终均以庭外和解的方式不了了之。而近年来越来越多成功维权案例也为本次案件的审判提供了借鉴依据。

■律师说法: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新认为,此前包括作家联盟诉苹果公司侵权等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可以适用于本次上海美影厂案的。此案中苹果公司没有尽到对其所经营的应用商店作品传播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于上海美影厂要求的赔偿标准,朱立新认为较为合理,国内著作权人在维权的过程中更为理性了。“此前曾不乏有维权人在面对苹果这样国际知名企业时漫天要价,最终损失自己利益的情况。”朱立新称,此前作家联盟案件的赔偿额是参考了国家版权局十多年前制定的标准,该标准现在来看已经偏低了,希望相关部门针对不同作品制定更细分的赔偿标准,并且增加对于侵权公司的行政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侵权成本,形成一定威慑力,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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